主页 > 国内怎么下载imtoken > 完善虚拟货币交易税制设计的基本思路

完善虚拟货币交易税制设计的基本思路

国内怎么下载imtoken 2023-01-17 01:47:27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个人通过网络活动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公布了网络虚拟货币交易的相关税收规定,引起轩然大波,各界人士纷纷效仿。社会开始讨论各种相关的虚拟货币。关于该交易是否合法、是否应参照真金白银征税、如何确定税率等问题,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因此,本文着重对虚拟货币交易性质的划分,从税法税收理论和税收征管理论阐述虚拟货币交易征税的可行性,并结合我国虚拟货币交易面临的主要问题。税收,并提议触及全球化。虚拟货币交易税制设计的基本思路是针对贸易,以建立在国际互联网平台上有序发展的虚拟货币交易市场。

关键词:互联网交易虚拟货币交易全球化虚拟货币税收制度

网络虚拟货币自形成以来规模不断扩大。据业内人士介绍,国内互联网已经拥有每年数十亿元的虚拟货币市场规模,并且以15%-20%的速度持续下滑。业内专家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其对真实货币的影响将逐渐显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个人交易虚拟货币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规定并不完善。对此,本文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的可行性和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网络货币。交易征税问题的解决。

一、虚拟货币性质划分

网络虚拟货币是指网络游戏中用于订购网络增值服务的网络货币价值工具。它是一种在互联网上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示的交换工具。其交易方式包括线下独立交易和线上峰会。交易、网络游戏运营商交易、第三方平台交易等。此外,它还有另一个定义,是为方便网民支付服务费用而推出的具有支付功能的网络虚拟货币。这些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方通常是各个网络公司自行发行,但无法实现真正​​的价值。他们既没有申请实体的建行汇款,也没有相关的统一发行制度或管理规范。相关交易只能限于网络世界。

因此,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仍存在争议。虚拟财产往往被肯定其财产价值,并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应受法律保护,而我国虚拟财产案的审理结果再次证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一种无形的有价财产,受到保护依法。同时,从网络虚拟货币的概念和交易方式可以看出,虚拟货币交易是对个人财产的控制权,网民拥有订购权、控制权、消费权和盈利权,拥有出售权。财产。因此,虚拟货币交易可以被认为是合法的。

二、跨境交易中虚拟货币交易征税的可行性

首先是基于税控理论的可征税性。即国家征税时,既要考虑经济上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又要考虑法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其中,前者考虑的是在特定制度环境下实现象征性税收的可能性和成本,是否具有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等;而后者则考虑其是否符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宪法规定以及正义与正义的精神等。因此,虚拟货币交易的可征税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从经济本质上看,虽然虚拟货币交易在交易方式上不同于传统的商业活动,交易是通过数字信息转换进行的,但销售的性质不同于传统的商业活动。传统的日常活动也是如此。从“交易收入”和“房产销售收入”来看,它们的本质并没有改变。二、从经济效益角度看,虚拟货币交易具有信息化的特点,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电子税务管理可以节省税收成本;虚拟货币交易的信息化征税,虽然初期投入不够。但是,从长远来看,如果制定相关制度,虚拟货币交易将是规范和高效的;而在信息化征税模式成熟的环境下,传统征税模式的效率也会提高,征管成本自然会增加。 第三,从公允价值的角度看,税法的公平包括税法对纳税人的平等待遇和税法本身的平等。虚拟货币交易的征税方式与传统商业交易的征税方式没有本质区别。如果区别对待,不进行虚拟货币交易,对传统商业实体是不公平的,税收损失法是公平的。

二是基于税收征管的理论可行性。虚拟货币交易税制税制的基本要素是征税对象、税种、税率和征税主体。参考我国近年颁布的网络虚拟货币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税收的定义和范围都明确了,强调虚拟货币交易作为一种财产必须基于税法原则,交易所得必须支付。税收,其征税对象还明确包括游戏经营者的短发销售收入、个人或经营者的销售利润等收入。此外,税务监管还针对交易账簿问题,在互联网环境下实现了现代化、信息化的监管模式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有效解决了虚拟货币交易监管中的诸多问题。 ”和“资金流”得到严格控制,解决了税务审计和税务核查的困境。

综合以上可见,第三方交易平台具有提供多元化、合理的项目、交易安全便捷的特点。它的形成有利于交易变现和交易安全,有利于虚拟货币交易的征税。对于虚拟财产原值账簿,相关个人在网上销售虚拟货币所得契税的征收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很多人的疑虑。

三、虚拟货币交易税收面临的主要问题

据调查,虚拟货币交易不仅限于国外,还覆盖全球,因此也是国际贸易的一个分支。在此过程中,面临的常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p>

首先,应税对象和应税销售额难以确定。虽然法律规定从游戏中获得的游戏道具不属于虚拟货币,但并未明确区分游戏货币为游戏道具和虚拟货币的方法。游戏币表面上属于虚拟货币,但本质上是一种虚拟物品。两者概念模糊,无法确定征税对象。以我国为例,相关虚拟物品交易火爆较晚,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完善,实名制认证尚不完善,受人气、版本、营销方式等激励因素影响,虚拟物品的价格变化迅速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销售量无法估计,导致税务机关确定应税销售额极其困难。

二是征管系统及其技术落后。由于虚拟货币交易量小,交易频繁,通过电子设备频繁交易,没有真正的货运系统,超出金融机构的检测范围,难以实现对资金流向的跟踪监控税收征管技术的缺失严重影响税收征管效率。同时,虚拟货币交易所得收入较为分散,虚拟货币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免税额设计缺乏设计,导致纳税人为征税而多缴税款。足额按量,进而影响纳税人的情绪。

第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国外法律对虚拟财产的产权、财产属性和交易的合法性没有严格划分,也没有明确的单独法律保护虚拟财产交易。 《物权法》也不将虚拟物品纳入管辖清单。因此,法律并没有对双方交易的虚拟物品进行识别,因此很难对虚拟物品交易征税。